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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ISP考试作弊、违纪处罚规则

2022-12-27 11:08:44 | 来源:企业IT培训
有考生问:“CISP是开卷考试吗?”这里小编郑重的告诉大家:注册信息安全从业人员CISP属于闭卷考试。而且考试纪律严格,千万不能触碰红线哦,不然后果会非常严重!
报考CISP的考生,都需要好好的阅读考前须知和考场守则、以及考试处罚规则,以免考试时不小心触犯规则,而让考试终止,还会影响以后的考试。下面是有关CISP考试考场守则及考试处罚规则内容,供大家参考。

【考试违纪、作弊处罚规则】为了确保考试的质量,严肃考试纪律,维护考试信誉和应考人员的合法权益,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地举办考试,特制定本规则。
第一条 本规则所指的违纪、作弊行为人包括应考人员和考试监考工作人员,及与违纪、作弊行为有关的其他人员。
第二条 对违纪、作弊行为人处罚的基本原则是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处罚得当。
第三条 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依照本规则对违纪、作弊行为人进行处罚。
第四条 违纪、严重违纪及作弊:
一、应考人员在考试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,为违纪:1. 将书籍、笔记、带有文字的纸张、具备文字储存和音响功能的计算器、具上网功能的平板电脑、各种通讯工具等夹带至考场座位;2. 考试开始30分钟内仍未在答题卡和答题卷规定的位置填写(填涂)姓名、身份证件号。
二、应考人员在考试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,为严重违纪:1. 有第四条第一款所列行为,经监考人员3次明确警告后仍不改正;2. 考试开始后,手机及平板电脑出现在身边,发生震动或铃声等行为;3. 考试开始30分钟后仍未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填写(填涂)姓名、身份证件号,经监考人员警告后仍不填写(填涂)。
三、应考人员在考试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,为作弊:1. 偷看、抄袭他人答案或其他资料;2. 由他人在考场外协助答题;3. 互相交换试题卷、答题卡、答题卷;4. 协助他人答题,传递有关考试内容的信息,或让他人抄袭答案;5. 由他人冒名代考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;6. 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,故意扰乱考场秩序。
四、在考试试卷评阅期间由评阅人员发现的异常答卷,经希赛网鉴定为互相抄袭的,按作弊处理。
第五条 处理办法及程序:凡应考人员或监考人员出现涉及第五条、第六条及第八条所列行为时,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对其提出警告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;1. 凡应考人员出现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,应停止当事人继续参加考试,并取消当事人的考试资格及成绩;2. 凡应考人员出现作弊行为,应停止当事人继续参加考试,并取消当事人的考试资格及成绩,且自培训之日起半年内不能参加考试;3. 监考人员应在其答题卷得分栏和答题卡页首空白处签注"严重违纪"或"作弊"字样,并在《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考试监考及评卷记录》中记录当事人的严重违纪、作弊情况。4. 当试卷评阅期间评阅人员确认答卷异常时,应当填写《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考试监考及评卷记录》,按试卷评阅工作规程核实。经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委派的希赛网鉴定为互相抄袭的,提交有关证据,并按本规则以予处罚。5. 凡应考人员出现作弊行为,除按前款规定进行处罚外,还将作弊情况向其所在工作单位通报。
第六条 应考人员违纪、作弊有下列情节之一者,应加重处罚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:1. 销毁、藏匿作弊证据或伪造虚假证据;2. 包庇、串通作弊人员;3. 强迫、唆使他人违纪、作弊或串通作弊;4. 阻止他人揭发检举、提供证据资料;5. 对揭发检举人打击报复;6. 干扰、妨碍考试组织机构调查核实。
第七条 应考人员对违纪、作弊行为的处罚有异议的,可向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提出书面复审申请,收到应考人复审申请后,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应对严重违纪、作弊事实进一步予以核实,将复核结果通知至应考人员。
第八条 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中培伟业提醒各位考生:任何一场考试都值得我们认真对待,不违规不作弊是考试的基本原则。届时希望参加考试的同学都能考出好的成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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